昨天打球可把我气坏了!比赛打到第三局,对面一个吊球贼刁钻,我实在来不及用手垫,下意识伸脚一勾,嚯!还真救起来了。结果裁判立马吹哨,说我犯规。当时就急了,明明记得国际比赛见过用脚的!
查规则翻了一堆资料
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翻排球规则手册。1995年之前的版本确实写着"身体任何部位都可触球",但新规则在第9.2.1条偷偷加了限制——必须用腰部以上部位击球。我还不死心,翻出手机搜国际排联视频,巴西队自由人去年世联赛真有脚救球镜头,慢放回放才看清裁判比了持球手势,压根不是夸他脚法
偷偷做球场实验
今早约了球友测试,结论特别扎心:
- 实验1:二传起高球时试着用脚背垫传,球飞得比场外捡球大爷的扫把还飘
- 实验2:学足球停球那样用脚弓接一传,力道根本控制不住
- 实验3:发球时假装滑倒抡脚开大脚,球直接砸裁判椅后背上了
最惨是脚趾头现在还肿着,穿鞋都费劲。
问了专业裁判才死心
下午专门去找考过裁判证的老王。他捧着保温杯直乐:“十个业余球员九个不知道,用脚救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:一是球必须算作第一次触球,二是脚面完全绷直。”说完还补刀:“你们那野球场裁判吹你犯规算轻的,正式比赛直接给黄牌信不信?”
血的教训换来的真相
现在终于整明白了:
- 规则允许用脚踢球,但成功率比食堂大妈手不抖的概率还低
- 触球点必须在腰部以下位置
- 脚部触球不能改变球体旋转状态
- 绝对不可以主动发力抽射
- 救球后必须立刻切换回正规动作
老王那句说得实在:“有那练脚法的功夫,不如把滑步救球练利索咯!”得,明天开始乖乖练鱼跃救球去,就是地板撞得胸口疼...